担保声明
本人高瑛(身份证号:110101193308104529,艾青夫人)、艾丹(身份证号:110101196206071512,艾青之子),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三条97号四合院艾青故居的产权所有人。兹因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要求缴纳5263756.61元税款及3190331.52元滞纳金一事,我们愿以该处房产为北京发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行政复议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被要求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总和,共计8454088.13元。
担保人一: 高瑛 (章)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担保人二:艾丹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1、房产权属证明
2、担保人身份证明。
来源:https://plus.google.com/u/0/106372800511710859472/posts/KMvdsMkQJz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