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zhiqiang 七月十九日,发课公司接北京地税第二稽查局电话,称明天上午可到朝阳区十八里店派出所查看帐薄凭证。鉴于当局处理涉税事务告知了发课有权申请听证,所有凭证便应在听证会上公开出示,不宜会后再要行政相对人到其他机关核对,因而拒绝接受此项安排。(一)#aiww
@puzhiqiang 发课认为:税务稽查机关拟作出的处罚,若建立在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所谓凭证复印件的基础上,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和不严肃的,它必将损害该机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个无法定理由却未公开举行的“听证”,决定了该机关可能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都难以接受。(二)#aiww
@puzhiqiang 早在二十天前,发课公司便已书面要求依法返还账簿,在本月十一日《异议书》中又重申听证必须公开进行,并善意提醒当局未在七月八日前返还账簿,已超出法定三个月内应“完整返还”的最后期限。但上述合法诉求如均石沉大海,发课对此深感遗憾。(三)#aiww
@puzhiqiang 公安机关并非税务执法的适格主体,派出所无权持有公司的财务资料;听证程序中,公司既不宜前往税务机关之外的处所查阅财务资料,更无从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发课吁请当局协调涉案机关尽快“完整返还”账簿,并依法安排公开公平的听证,以彰显法治精神。(四)#ai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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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Delete这个案子好就好在可以穷尽税法和刑法之间的合法关系,为今后党和政府继续试图以经济犯罪名义迫害维权公民的做法,从法理上断其后路。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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