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aww-04222011090540.html
2011-04-22
北京艺术家艾未未被当局非法拘押20天,有消息传出,当局对他施以酷刑逼他认罪。艾未未家人及民间团体再次要求当局公开交待艾未未的下落。
视频转载:香港一男子以行为艺术的方式声援艾未未(youtube/心语提供)
图片:艾未未和儿子(阿波罗新闻网/心语提供)
艾未未被抓第20天,有消息传出北京当局对他施以酷刑让他认罪。茉莉花信息革命地的网站中星期五登了艾未未受酷刑认罪的消息,其中提到北京公安局长傅政华指使办案人员将折磨高智晟的录像给艾未未看,并下令怎样对付高智晟就怎样拿下艾未未。在连续几日酷刑折磨后,艾未未最终被迫在认罪书上签字,承认偷税。
此消息引起各界议论纷纷,许多网友表示震惊,也有提出质疑。而此前有高智晟自述遭受酷刑的事件,官方至今未予否认。
现旅居美国的经济学者何清涟表示:“用酷刑逼供这点我相信,老艾被抓之后我就想到这点了。要知道如今如此戏弄权力者唯老艾一人。有关动机之类推论姑妄听之。也有许多网友表示不相信消息,并认为艾未未不可能“交待”问题。”
艾未未的姐姐高阁在看到相关消息后向本台表示:“我不能给我妈妈看。”
记者:“其实这个消息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高阁:“不管是不是真的,这是消息,既然是消息就可以传播,全世界知道艾未未这三个字的人都应该知道这个消息的,除了我妈妈,她可能不知道情况,不能让她看到。没关系,既然他能够这样对待艾未未,也不会放过我们,没有关系,我们不怕,关键是大家要知道这件事情,这个电话是窃听的,这个信息我们要找当局。”
高阁表示,家人将会要当局迅速交代艾未未行踪。并表示在消息未被证实的情况下,更应该让全世界知道,让所有人关注。
艾未未工作室人员表示,秘密关押艾未未20天,当局应该对艾未未负责。
熟悉中国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学法律研究员兼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者王友金表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酷刑逼供是绝对被禁止的。
“酷刑在法律上是犯罪,是非法的,在过去法律不健全的时候,公安人员为了取得证据经常使用酷刑,现在我们不能不说中国公安仍有酷刑的行为,都有可能采取酷刑对待他,所以今天我们只能说怀疑,要查清楚要等待以后的证明。”
香港的民间团体,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及中国良心犯后援会等也要求当局尽速交待艾未未下落及目前具体情况,包括他的身体状况等。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表示:“我们也都非常希望中国能够尽快地跟艾未未家属还有外界交代他现在情况,如果是经济犯罪,应该更尊重法律程序,让家属知道是什么一个情况,给家人一个正式的文件。”
星期四,德国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无能为力,休戚与共,自我尊重。文中写道:持不同政见的艺术家艾未未被绑架、关押,至今下落不明,中国领导人对此负有全部责任。为了争取这位53岁的中国人获得自由,人们在德国或其它地方联名呼吁或者像上个周末那样举行游行,而中国领导人却无动于衷。
尽管如此,这种活动是有意义而且重要的,因为它所发出的信号是,表明国际公民社会不愿意默默接受不公正和公然违法的现象。如果对于艾未未这样一位著名人物的遭遇都一声不吭的话,中国当局就会想,这种违法做法也就越发可以用在那些国际上不太出名的人身上。
美国驻中国大使洪博培在时代杂志发表文章说:艾未未是那种任何国家都应该感到自豪的富有创造力的人物。他让世界把眼光放在充满活力的中国当代文化。更为可贵的是53岁的艾对他的国民充满同情,勇于为政府强权的受害者出声,呼吁有利人民的政治改革。可悲的是中国居然让它最有创造力的一个公民失声。对世界来说,艾继续代表中国的希望。
艾未未被抓也引起澳门团体关注,民间组织新澳门学社表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有罪犯在大陆被逮捕,其家人必应被知会有关人士的情况及去向。
然而,外界只见政府逃避正面回应,官方媒体则透过评论、报道不断攻击艾未未的个人形象。
新澳门学社认为,当局行为是虚怯的表现,与公权力「依法行事」时应有的光明磊落、正义凛然大相迳庭。目前,对艾未未的处理手法是「人格谋杀」多于「依法调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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